市政协委员、青岛求实职业技术学院董事长 林夕宝
近期关于“校园贷”陷阱的报道不绝于网络,不少在校大学生甚至中学生身陷“校园贷”危机,“裸条贷”“贷款五万,还款三十万”的“校园贷”风波频现,不仅导致学生家庭破产甚至不时有学生因承受不起 “还款”压力而自杀,引起了社会各界对校园网贷风险的高度关注。
一些不法借贷公司和组织将目光对准了有消费需求又缺乏经济来源的在校学生,抓住在校学生社会经验缺失,金融知识匮乏,通过无抵押“裸贷”、隐瞒实际利息标准等方式降低贷款门槛,在网络开展宣传,诱导学生过度消费,并在事后以曝光照片、雇佣黑势力暴力讨债等方式威胁借款学生还款,不仅扰乱了正常的金融市场秩序,甚至近年来 “校园贷”的黑手已经从各高校向初高中蔓延,将罪恶的黑手伸向了未成年学生,给各类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造成严重冲击。
为防止校园贷问题在我市各类学校蔓延,本人提出建议如下:
一、由市政府和我市金融管理部门下文,我市所有借款机构凡是向各初中、高中在读学生发放贷款或者借款的,必须到市金融管理部门等备案;
二、明确规定,向各高校在校生发放贷款或者借款的,其年利率不得超过10%;
三、由市政府出面组织市政府督查室、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中级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以及市金融管理部门组建青岛市“校园贷”问题专项治理小组,凡是违反前两款规定的,市公安局一经接警,就会同市政府督查室、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中级人民检察院、市金融管理部门联合展开调查,对涉及“裸条贷”、 “高利贷”、恐吓、暴力讨债等问题的借款人和借款机构进行严肃处理。
四、由市政协法治工作委员会出面,组织我市法律方面的政协委员和专家,联合向全国政协提交提案,要求尽快推进关于“校园贷”的立法,规范和约束“校园贷”问题,使之向着良性的方向发展。
五、市教育局应当进一步推动在我市各高等院校和初高中学校中开展警惕“校园贷”风险的相关教育宣传工作,提高在校学生对“校园贷”危害的认知,强化风险防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