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海康律师事务所主任 王军
近年来,垃圾短信、营销电话扰民和恶意电话骚扰问题日益突出。人们几乎每天都能收到五花八门的垃圾短信和骚扰电话,这些违法和不良信息的泛滥,已经成为社会公害之一,不仅侵犯了我们的隐私权,也侵害了我们的财产权。
垃圾短信、营销骚扰电话屡禁不止有多个原因,第一、人们对垃圾短信和营销骚扰电话只是习惯性的挂断或标记为骚扰电话、诈骗电话、拉入黑名单等,却并不追究骚扰电话的来源,也并未向有关单位举报。第二、监管有漏洞,我国目前尚未出台专门针对骚扰电话进行定义与处罚的法律法规,对于骚扰电话实施者、通讯运营商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还不明确,缺乏有震慑力的惩治依据,使得一些机构和个人肆无忌惮。
为有效遏制垃圾短信、营销骚扰电话的泛滥,努力为广大群众营造一个健康、和谐的通信环境,建议如下:
一、从立法角度切入,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在相关法律还未出台前,明确通讯运营商在治理垃圾短信和骚扰电话中的责任和义务,从源头上遏制垃圾短信和骚扰电话泛滥。
二、通讯技术上,通讯运营商应严格落实实名制、落实电话来源,加强骚扰电话的预警、检测、识别和拦截。虽然现在智能手机能对被多人标记的黑名单电话、广告推销类电话和垃圾短信予以拦截,不能强迫我们查看内容,但依然占用我们信息存储空间,但无该功能的手机用户依然造成困扰。所以通讯运营商应当启用垃圾短信拦截平台和反骚扰电话系统等防范设备,实时监控通信网络,对其进行筛选和屏蔽,自动过滤和拦截垃圾短信、骚扰电话,从源头上避免垃圾短信及骚扰电话对用户的骚扰。
三、联合治理。政府各职能部门,公安机关、工商和文化部门、通信管理与信息产业机构联合,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合作,联合采取措施综合治理。公安部门应严厉打击买卖银行卡和公民身份信息违法犯罪,工信部门可以对营销短信或电话进行调查统计,对于反映比较多的垃圾短信和骚扰电话的推销行业商家,进行约谈或停止问题号码的接入服务。
四、完善用户投诉处理机制。加强对现有投诉受理平台的社会宣传,提供便民投诉渠道。主管部门可以联合通讯运营商向民众普及或定时向用户群众发送内容为对垃圾短信和骚扰电话进行举报的方式、部门、电话和网址等的短信,让群众了解和掌握投诉举报方式,鼓励用户投诉监督。
五、实施处罚并适当加大处罚力度,对于推销类的骚扰电话或垃圾短信,情节严重的,可以关闭端口,并纳入黑名单,要求各地企业不得提供端口接入,甚至予以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