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获悉,因承建的青岛市地铁8号线工程PPP项目(B1包)土建07工区,观涛站主体结构施工支架作业平台无上下通道,脚手板未满铺未固定,存在安全隐患,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被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依据山东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作出行政处罚。依据该条例,青岛市建委对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进行警告,并处以罚款1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成立于1980年,地址位于北京市通州区梨园镇北杨洼251号,是一家经营范围包括土木工程建设;核电站工程建筑;装饰工程的设计、施工、科研、咨询;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混凝土预制构件及成品的制作;钢结构、网架工程的制作与安装;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建设项目中预应力专项工程的施工;公路施工;各类工业、能源、交通、民用等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及施工总承包的企业。
记者了解到,山东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一款规定,未按照规定采取维护安全、防范危险、预防火灾等措施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其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依据上述规定,针对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的违法行为,青岛市建委对该司进行警告,并处以罚款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