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通知指出,2015年6月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对推进党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发挥了重要作用。党的十九大党章修正案对党组职责作了充实,进一步明确了党组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党中央根据新的形势、任务和要求,对条例予以修订完善。(新华社北京4月15日电)
《条例》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充分体现近年来党组工作的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成果,回应党组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新要求,实现党组制度的守正创新。
新修订的《条例》把近年来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组工作的重要部署和指示要求写进《条例》,转化为刚性制度规定和严明纪律要求,进一步夯实了党的组织制度基础;把党的十九大党章修正案对党组职责的新规定新要求细化具体化,全面体现了近年来党中央出台的重要法规文件中关于党组工作的新规定新要求,实现了党组制度的守正创新。
新修订的《条例》从新的党情国情出发,加强党组对党建工作的强化,将机关单位党建工作纳入了党组工作的范畴,并明确了党组是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主体,从制度上为党组工作立了规矩、指了方向。这对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更好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起了决定性的作用。
新修订的《条例》明确了“党组应当贯彻党管干部的原则,加强本单位统战工作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的领导,认真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责任,加强对本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工作的指导。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支持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责任。”这些都对党组的工作职责进行了明确,使党组的职能定位更加清晰。
新修订的《条例》从八个方面对党组全面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提出了明确要求,并鲜明地提出要把做到“两个维护”作为党组工作的首要政治原则,对党组工作贯彻落实集体领导、请示报告等方面制度作了充实完善,还对党组性质的党委设立作了一些新的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可设情形,规范了设立审批的程序,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为加强和改进党组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必将推动党组发挥更大的作用。
这次《条例》修订,根据党章有关规定,紧紧围绕党组工作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进一步压实了党组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责任。
《条例》的修订,必将引领我们更好的遵守做好新时代党组工作,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各项决策部署,推动党组全面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履行领导职责,发挥领导作用,提高领导水平,最终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隐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