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产权证明
2.无房证明
3.户口簿
① 户口簿扉页:登记内容为户别、户主姓名、户号、户籍地址、承办人、签发日期,扉页上套印省、自治区、直辖市等公安厅(局)的户口专用章,在承办人签章、加盖签发派出所户口专用章后方有效。
② 户口簿索引页:是指户口簿中有全部家庭成员信息的一页,并盖有派出所印章。
③ 户口簿户主页:是指户口簿中印有户主个人详细信息的单页。
④ 幼儿本户登记卡:报名入园的幼儿与户主关系应显示为子(女)、孙子(女)、外孙(女)。
4.居住证
由青岛市公安局市南分局颁发,在有效期内且与居住地同址的居住证,满一年以上。
5. 房屋租赁备案证明
登记日期至2019年8月31日满一年以上,房屋用途为住宅。
6.营业执照
7.就业登记花名册
8.社保参保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