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6月1日即将实施的公安交管“放管服”10项新措施中,公安部积极回应群众需求,推出更多便利群众选号新举措:
1、同一车主不同车辆号牌互换使用。对登记在同一机动车所有人(个人或者单位)名下同号牌种类的非营运车辆,可以申请车辆间互换机动车号牌号码,一年内同一车辆可以变更一次号牌号码。
2、保留原号牌号码延期至两年。原机动车转移、注销或者迁出后,提出申请保留原号的时限由一年调整为两年,满足群众用号需求。
需要提示的是:使用原号牌号码需要将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安全技术检验和交强险均处于有效期内。更多具体细节戳下图了解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