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会人员首先参观了兰科司法行政工作室、社区无讼村庄工作室和图书室,察看了部分人民调解宣传材料及无讼村庄宣传材料。随后在兰科社区会议室召开无讼村庄创建与人民调解工作现场会。
会上,李爱民肯定了前期无讼村庄创建与调解工作所取得的成效,指出无讼村庄创建是一项两头工作。他对今后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加强源头控制。通过舆论宣传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大力宣传在创建工作中涌现的先进典型。二是保持积极心态。正确面对矛盾纠纷,千方百计化解矛盾纠纷,消除影响社会和谐及无讼村庄建设的不稳定因素。三是要积极担当作为。充分发挥党组织主体的政治引领作用,以党建推动无讼村庄创建工作换挡升级。
阎春光阐释了“无讼”二字的由来以及无讼村庄创建工作的意义,同时指出无讼村庄体现了从管理到治理的转变,通过动员更多的调解力量参与到矛盾纠纷的化解之中,才能真正实现共享、共建、共治。
王鹏飞指出,无讼村庄建设是习近平总书记在上合组织青岛峰会倡导“和合理念”的体现,是“枫桥经验”的新实践。要实现村庄无讼,就要化解纠纷,就要调解矛盾。在下步工作中:一是要加强党组织统领下的调解组织建设。完善村庄调解、网格调解、专业调解、综合调解四级调解组织架构。二是加强党建引领下的调解队伍建设。今年4月份,市司法局在全市183个管区共计选聘了176名专职调解员,正在积极发挥着农村社区普法宣传员、村级事务法律咨询员和矛盾纠纷化解人民调解员的作用。三是司法行政机关在调解工作中要积极担当作为。按照上级要求在制度定位上实现由指导人民调解向统筹调解工作的转变,在调解主体上实现由单一主体向多元主体转变,在调解方法上实现由传统方式向传统和现代方式转变,在职业要求上实现由低水平的单一化向高水平的专业化转变。四是在工作目标要让“枫桥经验”充实平度内涵和特色。做到用最短的距离、最朴素的情感、最信赖的人脉、最便捷的方式、最低的成本,解决老百姓最烦的心事,获得最有保证的结果,从而让调解工作在老百姓心目中刷好存在感,让老百姓体会到亲切感,让老百姓体验到公道感,最终让老百姓找到依赖感。
会上,明村司法所汇报了人民调解工作进展和亮点,明村法庭和南村法庭汇报了无讼村庄创建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兰科村党支部书记汇报了兰科村人民调解工作和无讼村庄创建工作体会。
通讯员:刘忠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