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保障城镇参保职工和参保居民的基本医疗需求,减轻参保人的负担,2014年在人社局与中医局的惠民政策支持下,我院“重度牙周炎”、“扁平苔藓”、“灼口综合征”三个病种纳入“日间病房”管理,拉开了青岛市口腔疾病门诊医保报销的新纪元。
目前“日间病房”医保结算管理的病种医疗费实行限额结算方式,符合统筹支付范围的费用,城镇参保职工个人负担25%,城镇参保居民个人负担35%,医保统筹金分别支付75%、65%。参保人入住日间病房,不计算年度内住院次数,个人负担额不设起付标准、不进行分档累计计算,不纳入大病医疗救助。
表1:“日间病房”结算管理试点病种及计算标准
(通讯员:徐永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