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生态环境局李沧分局刘维铭
今年,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局的领导下,我区生态环境工作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办好一次会、搞活一座城”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担当作为、狠抓落实”工作要求,围绕“15个攻势”,以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精兵强将攻山头,典型引路稳阵地,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取得积极进展。现将年度工作汇报如下:
一、夯实监管职责体系,凝聚生态环境保护强大合力
(一)积极统筹协调,促进齐抓共管。充分发挥区环委办统筹协调、监督考核职能,定期组织召开区环委会全体会议,适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重要工作及时向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专题汇报。建立环境质量通报制度,制发生态环境专报35期,督办大气环境问题150余个,每月对镇街子站空气质量进行排名考核。
(二)扎实整改环保督察反馈意见。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交办的41件主办案件已全部完成整改并销号。2018年省督察交办的113件信访件,111件完成整改,2件正在推进整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的17件信访件,全部完成整改。省环保督察热线信访件12件,10件已完成整改,2件正在办理中。
二、突出污染防治攻坚,持续改善环境质量
(一)推进大气污染防治,空气质量稳中有升。制定实施大气污染防治“双方案”,建立巡查、调度、督办、通报机制。督促90家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企业逐一落实“一厂一策”。开展柴油货车停放地监督抽检、非道路移动机械登记备案,督促6家环检机构升级改造,参与全区渣土车联合执法路查。1-11月,我区空气质量优良率达73.41%,PM2.5为44微克/立方米,PM10为85微克/立方米,蓝天白云天数为243天。
(二)加强水污染防治,水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印发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加强部门联动,合力推进点源整治。强化河道日常巡查及监测机制,对全区重点河流断面采取加密监测及雨后动态监测相结合方式,获得监测数据600余个。加强陆源工业污染防治,出动人员400人次,检查涉水企业200家次。我区已彻底消除了黑臭水体问题,重点河流水质不断改善,获得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资金170余万元。
(三)夯实基础性工作,推动土壤污染防治源头控制。印发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结合实际,不等不靠,开展多轮次、广范围的摸底,从“详”“实”入手做好全区30家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这一基础性和源头性工作。强化对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监管、风险管控。配合完成某化工厂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组织实施危险废物专项排查整治,完成危险废物“存量清零”。
三、强化环境监管执法,保障全区环境安全
建立早晚查、假日查、日常查、应急查全天候执法机制,出动执法人员1200余人次、检查企业1100余家次,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20余起、罚款400余万元。与公安联动查处的“7·9污染环境案”升级为全国大案要案,全省首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公开宣判获胜诉。重新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组织污染事故实战演练和桌面推演等应急演练。强化涉源单位辐射安全监管,圆满完成重大活动期间辐射安保任务。全区全年未发生环境污染事件。
四、优化营商环境,积极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主动切入“15个攻势”,围绕“双招双引”攻势,落实五级“一次办好”改革要求和“零跑腿”服务,依法审批建设项目45个,验收建设项目32个,核发排污许可证23家,核发、变更、注销辐射安全许可证8个,“零跑腿”服务超90%。落实“零增地”技改项目环评豁免、环评审批告知承诺等制度,变单一执法为服务式执法。实施“四减四增”,强化污染源头控制。开展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完成482家污染源企业数据核算分析,推进环境管理精准施策。完成重点项目减排计划,为经济高质量发展腾出环境空间。狠抓监测技术服务支撑,提供有效数据3000余个。
五、坚持环保为民理念,努力赢得群众满意
牢固树立环保为民理念,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生态环境问题。
去年“三民活动”,共有5位市民朋友提出生态环境方面的意见建议5条,我们都认真进行了办理和回复,其中“减少空气污染”等意见建议纳入我局重点工作进行落实。应用3D可视激光雷达扫描全区域污染源,综合分析大气污染状况;开展无组织排放企业扬尘污染集中整治,建设13家建材企业颗粒物在线监测监控平台,对空气质量改善发挥了积极作用。
今年以来,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公开电话2366起,监控、处置舆情60余起,办理行风在线、民声在线、群众电话调查等问题50余件,处理率、处结率、答复率均达100%。开展生态环境宣讲活动24场次,“美丽中国全民共治”理念深入人心。
一年来,分局工作得到了各级肯定和表彰,分局被授予“省生态环境先进集体”,数人得到省市区表彰嘉奖。
回顾2019年,展望2020年,生态环境工作还有不少困难和短板:一是环境质量改善处于爬坡期,改善的难度加大。大气环境质量改善进入瓶颈期,污染物新增量仍将处于高位,扬尘污染、机动车排气污染等还未从根本上得到控制,大气环境压力持续加大。水环境质量方面,仍存在雨污混流现象,河流生态仍较脆弱,水体维护及水生态修复工作仍需不断加强。土壤环境质量方面,遗留工业用地隐患大,土壤评估和修复任务重,土壤污染防治形势严峻、压力大。二是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提出了更高要求,生态环境队伍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艰巨繁重的生态环境任务需要,精细化管理水平亟待进一步提高。
2020年的总体工作思路是,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发展定位和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三化三型为指导,全力保障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打好“1+1+8”污染防治攻坚战,杜绝发生环境污染事件,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和生态获得感。
附件:生态环境李沧分局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生态环境领域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建立健全全区生态环境制度。
二、负责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生态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组织协调突发生态环境事件、重污染天气的应急、预警工作。牵头指导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组织编制并实施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三、承担落实减排目标的责任。组织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负责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
四、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按照规定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对涉及生态环境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组织实施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制度。
五、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重金属、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工作。
六、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参与核事故应急响应工作。监督管理核技术利用、电磁辐射的污染防治。负责放射性废物管理工作。
七、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负责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查处生态环境违法违规案件。
八、负责有关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组织开展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生态环境执法监测、应急监测等工作,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
九、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发展,负责对清洁生产实施监督。
十、组织、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开展生态文明建设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广泛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十一、承担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二、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