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上午,政协第十二届青岛市崂山区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在崂山区行政大厦多功能厅隆重开幕。来自全区各行各业、各条战线的政协委员齐聚一堂,积极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为加快建设开放创新怡居的山海品质新城建言献策、贡献智慧。
政协第十二届崂山区第四次会议委员林涛在接受采访时谈到,本次会议,她带来了物业管理相关的提案。
区工商联执委、区新社联副会长兼秘书长、青岛嘉路博国际会展有限公司总经理
随着我区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老旧的平房不断地被多层和高层楼房所替代,居民的生活质量得到很大的提升。但是物业管理中一些难题未能得到有效破解,制约了物业行业良性发展,管理不到位,服务缺失,影响了业主对物业行业的认可度。针对以上情况,提出以下建议:
1、设置专门协调、处理该事务的机构,有引导、规范、执法等功能;建立起与物业进行有效沟通的管理渠道,检查考核物业企业服务管理情况,明确物业收费标准及服务标准,实现按照服务质量、规范、相对等级收取物业费;对一些老旧社区的环卫设施、配套设施不健全问题,可从城市维修费中拿出部分资金给予配套齐全;新建社区的开发企业还存在的,要责成该企业对社区环境及相应配套设施和服务进行监管和完善;对社区内公共资源设施进行合理规划,尤其是社区内停车位争端、公共区域占用等问题。
2、加强宣传引导,提升业户素质。物管机构要通过微信、短信及宣传栏、宣传资料、公开收费支出等形式,引导业户自觉维护社区环境,爱护花草树木和公共设施的意识;对业户缴纳的物管费用,进行合理支出,定期公布财务状况,使业户心里有一本明白账,树立自觉缴纳物管费用的观念;全体业主要有所担当,该缴纳的费用不得拖欠,如属于恶意欠缴,设置的专门机构有权联合社区采取相应惩处措施,甚至纳入个人诚信记录。
3、政府相关部门或机构及认可组织的第三方公正介入,才能避免各说其词的无限争端,才能使“业主的普通权益得到保护,物业的辛勤付出得到回报,小区的文明和谐得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