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05 21:01:23 来源: 青岛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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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期间,青岛仲裁委员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系列决策部署,制定《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服务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充分利用智能化网络化手段,创新机制和流程,线上线下结合,高效化解纠纷,提高维权效率。
疫情发生后,青岛仲裁委员会迅速反应,在前期互联网仲裁已有的智能化实践基础上,搭建线上视频开庭平台,实现线下案件“不见面”开庭,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对线下案件仲裁程序推进造成的影响,提高纠纷解决效率,“移动微仲裁”应运而生。 采用“移动微仲裁”解决纠纷的当事人无须下载安装,直接从手机微信小程序入口(或网址)访问即可。通过匹配身份证、人脸识别认证等进入“青岛仲裁委员会智能化庭审系统”,实现“申请人”“被申请人”“仲裁员”三方三地实时在线。程序进行中,当事人可通过文字、语音、证据实时上传等方式进行举证、质证,仲裁庭通过视频连线进行调查,开庭结束后,双方当事人可在线对笔录进行电子签名确认。
近日,青岛仲裁委员会运用“移动微仲裁”技术,成功解决了两起当事人住所地、工程所在地均在山东省外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标的额六百余万元。由于疫情防控需要,这两起案件的当事人无法到青岛仲裁委员会参加线下开庭,但纠纷的及时解决对于企业合法债权的快速实现、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及时保护、企业复工复产的资金支持至关重要。青岛仲裁委员会迅速响应当事人诉求,运用“移动微仲裁”平台,在线进行仲裁庭调查,经仲裁庭在线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两起案件均在当日结案。
上述两起案件的成功解决是青岛仲裁委员会“移动微仲裁”平台的一次成功实践,也是青岛仲裁委员会智慧仲裁建设的又一次成功探索。“移动微仲裁”的实践运用实现两项创新:一是技术创新。充分考虑到移动设备的普及性及便利性,依托微信及小程序平台强大的开发能力,搭载云存储、人脸识别、同步多方音视频、电子签名等技术,实现仲裁服务事项跨区域远程办理。二是机制创新。青岛仲裁委员会制定了线下案件在线开庭程序指引,规范在线仲裁程序;制定了在线开庭事项告知书和当事人声明书,确保在线开庭程序既依法合规,又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此外,“移动微仲裁”还可以延伸服务,通过在线方式向当事人提供免费的法律法规查询、法律咨询等服务。 今后,青岛仲裁委员会将继续深入开展智慧仲裁研究探索和实践运用,不断创新完善规则和技术,积极稳妥拓展在线仲裁服务领域,提升当事人的仲裁体验,提高仲裁质量和效率,大力提升专业能力和仲裁公信力,切实发挥仲裁作用,助力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建设。

本文来源:青岛仲裁委员会
责任编辑:
魏昕蕊_SD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