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平度市城乡建设局发布通知,规范房建领域用工管理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方式,要求项目各责任主体严格执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分包企业委托总承包企业代发工资和农民工工资按月足额支付等四项制度,切实保障劳资各方的利益,维护社会稳定。
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贯工作。要求各有关企业对《条例》中关于工程建设领域特别规定,结合实际情况,仔细研读,明确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合规合法化管理中的各方责任、相关流程等细节要求。
实名制管理制度要做到全覆盖。要求施工总承包企业必须及时对所有务工人员进行信息登记;务工人员劳动合同签订率必须达到100%;务工人员进出施工现场须实行电子考勤。
专用账户管理要到位。项目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企业须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委托银行代发工资。建设单位必须每月将人工费打入专用账户,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
总包企业按月足额代发工资制度执行要彻底。要求项目施工总包企业必须与所有分包企业签订《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委托支付协议》,由施工总承包企业负责按月足额通过银行专用账户支付分包企业农民工工资。
维权信息公示要全面。要求施工企业在现场按照统一格式设置维权告示牌,公示各责任主体联系方式、欠薪投诉渠道及每月工资表和考勤表等信息,畅通维权渠道,提高农民工自我维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