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全市公职律师执业活动的指导和监督,市司法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司法部《公职律师管理办法》、省司法厅《山东省公职律师管理实施办法》和《青岛市司法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公职律师公司律师考核的通知》等规定,自2020年3月24日至4月10日在全市开展了2019年度公职律师检查考核工作。
自2019年7月中共青岛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下发《关于推进我市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业设立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通知》以来,我市先后有明村镇人民政府、市公安局2家党政机关经省司法厅批准设立了公职律师,先后有13名机关工作人员取得了公职律师证书,本次年度检查考核,也是市司法局首次对全市公职律师进行年度检查考核。在公职律师所在单位的积极配合下,市司法局对公职律师办理业务的数量和质量情况、履行法定职责的情况和遵守所在单位章程及管理制度情况等方面进行了检查考核,提出了考核结果初审意见,并完成了公职律师会费缴纳工作。
通过开展2019年度公职律师检查考核,市司法局对全市公职律师队伍总体情况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形成了更加清晰的公职律师管理工作思路。下一步,市司法局将加强对公职律师执业活动的监督、指导,鼓励、引导公职律师为党政机关依法行政建言献策,为推动法治平度建设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