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下午,“2020年10个民生领域管理服务提升行动方案”第三场新闻发布会召开,养犬、交通秩序、公共交通等领域的管理服务提升行动方案公布。
在养犬管理服务提升方面,将建立不文明养犬行为查处曝光制度、查处违规养犬扰民快速响应机制、流浪犬只收留处置机制,努力实现同类问题投诉量明显下降、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通过落实养犬管理宣传周、巡查工作进社区、重点部位不间断巡查等措施,全面推进养犬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提升。6月底前,各项工作要取得初步成效,确保年内全部完成。
交通秩序管理服务方面,将进一步优化市区道路交通信号配时,提高道路通行效率。加大对大货车、快递外卖车辆违法行为、以及违法停车行为查处力度。开展“僵尸车”全面清理工作。着力解决医院、学校周边拥堵,以及学校、居民小区周边停车难问题。在客流量较大的公交始发站设置排队护栏。协调落实公交停车场规划、建设工作。加强出租车、网约车管理。建立完善相配套的工作方案,形成长效机制,促进交通秩序管理服务工作的不断提升。
公共交通管理提升方面,拟组建青岛市城市公共交通乘客委员会,由市交通运输部门向社会公开招募,拟选聘30名,每届任期3年。计划9月底前完成招募,年内青岛市第一届城市公共交通乘客委员会正式运行。为缓解部分热点区域市民出行难和交通拥堵等问题,目前正在推进唐山路、同安路、世博园公交换乘枢纽,以及十梅庵、青大一路、麦岛路公交停车场共6处公交场站建设。
热点聚焦
查处养犬扰民不牵绳等行为
依法查处养犬扰民行为。公安机关负责对在居民区内犬吠影响他人正常生活,放任犬只恐吓他人行为的查处,查处居民饲养烈性犬行为,查处驱使犬只伤害他人行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负责占用小区楼道等公共区域养犬行为的查处。市场监管部门负责依法查处无照经营犬行为。
依法查处不文明养犬行为。公安部门负责督促养犬人依法为犬只办理登记,查处居民养犬超过每户限养数量或者单位违反规定饲养护卫犬行为,查处携犬进入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医疗机构诊疗场所、教育机构办学场所。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负责查处携犬进入海水浴场、体育场馆等禁止携犬进入区域的行为,查处居民小区、农贸市场、步行街等人员密集场所携犬未佩戴犬牌、未为犬只束牵引带或者未即时清除犬粪行为,查处自行掩埋或丢弃犬只尸体行为。畜牧部门负责查处养犬人未为犬只接种狂犬疫苗行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要切实履行协助管理部门开展宣传工作义务,引导、督促养犬人遵守文明养犬的行为规范的义务,组织就本区域内养犬的有关事项依法制定管理规约,并监督实施。
提高公共设施停车位配建标准
一是开展建筑物配建停车指标研究,修订停车配建标准。根据不同区域、不同土地利用性质和开发强度、公交可达性及道路网容量等因素,实施不同的配建标准,适度提高学校、医院、广场等公共设施、住宅小区的配建停车泊位供给。二是编制停车场专项规划,做好规划控制,预留建设条件。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根据实际,对全市公共停车场、旅游停车场进行深入研究,做好规划控制预留,构建分圈层、差异化、与道路疏解相匹配的停车格局。
解决重点医院周边交通拥堵
优化院内外交通流组织,提高通行效率。一是合理分离进出医院车流,实现车辆分区管理。分离进院车辆、出院车辆、救护车辆以及出租车、接送客车辆等流线,形成单向循环体系,减少车流冲突,降低干扰,提高车辆通行效率。二是通过道路改造、路口渠化、优化信号配时、限时单行、开辟出租车限时等候泊位等措施,进一步提高医院周边道路通行能力。三是组织完善各个医院周边的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交通监控、交通诱导等相关设施,明确入院排队车辆等候区域范围,实现各医院入院车辆的远端诱导,维护医院进出口处的交通秩序。
加强周边交通秩序管理。现场警力部署与非现场执法相结合,加强医院周边交通秩序管理。增加警力投入,常态化对医院周边违法停车进行治理,加大交通疏导指挥力度。同时,利用智能交通非现场执法系统对周边交通违法行为实时抓拍,同步发送移车短信提醒,通知车辆及时驶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