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20日,高新区大队一中队巡逻至火炬路聚贤桥路时,发现一辆沿聚贤桥路由南向北行驶的银色面包车,紧急制动,原来面包车在经过斑马线时并没有提前减速,当发现有行人正在通过斑马线时,紧急刹车躲避。
现场民警对其行为进行现场批评教育,并告知驾驶员对斑马线减速的严重性以及要严谨遵守交通法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对遇行人正在通行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行为,交警将依法处以罚款100元,记3分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