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即将正式实施。为扎实做好社区矫正人员管理,不断推进刑法一体化建设,提高司法工作人员的从业能力,青岛市北区司法局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普法宣传及学习活动为抓手,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创新载体,营造出学法、执法、普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一是原汁原味学,提升法治素养强筋壮骨。市北区共有22个街道,地域面积相比平度、即墨等区市要小很多,但社区矫正人员多,管理密度和难度大,因而监管的责任也很重。为提高工作人员的从业能力,各司法所组织辖区内社区司法助理开展专题培训活动。司法所负责同志认真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的立法目的、意义及重要条款,切实增强学习贯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此外,敦化路街道还组织街道和社区两委干部利用半天的时间集中了矫正法全文。通过专项培训和学习,各街道和司法所纷纷表示将在实践工作中做到学以致用,切实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日常管理,将矫正与帮扶相结合,及时了解矫正人员的心理状态,正确心理干预,使他们更好的融入社会,为营造和谐的法治环境做出努力。
二是突出重点学,营造浓厚氛围广角发声。区司法局将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纳入2020年“七五”普法宣传的重点内容,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突出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颁布的重要意义、社区矫正工作原则和目标任务、亮点重点内容。在所属街道及各法治宣传广场,利用电子显示屏、服务窗口屏等载体循环播放《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宣传标语,拓宽宣传渠道。在社区,充分发挥普法志愿者作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多层次、全覆盖式地宣传,引导群众和社区矫正对象正确理解社区矫正工作,营造了良好的学习宣传氛围,为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深入人心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是线上线下学,注重宣贯效果同步共振。“线上”是指通过微信发布法律条文、重点条款学习材料,要求社区矫正对象通过自学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应当如何积极配合司法所矫正改造工作,并要求他们形成学习笔记和教育心得,从而加深对法律的认知。5月25日上午,辽宁路街道司法所负责人胡红君通过微信群拿到了0.38元的答题红包,在市北区矫正工作群高兴地与大家分享。连日来,区司法局组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社区矫正对象积极参与到市司法局联合市普法办通过“青岛社矫”微信公众号推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知识有奖竞答。“线下”,一方面,是对前来报到的矫正人员,当面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就重要条款采取现场作答的形式进行学习和强调,确保做到入脑入心入耳。另一方面,为检验学习效果,合肥路等街道司法所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知识竞赛。竞赛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考题以培训内容及重要条款为主,街道所有社矫工作人员参加了比赛。通过举办知识竞赛,以竞促学,使参赛人员认真研读法律条款,更好地学深悟透新法精神,为法律正式施行后的履职做足准备,提升依法治区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