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八大关街道中队接到网路舆情反映,在太平角一路沿海木栈道区域附近沙滩上存在乱堆乱放和卫生脏乱等现象。执法人员到达现场后发现沙滩上堆放大量市民下海捕鱼的泡沫筏及船只,随后执法人员与海岸警察燕儿岛派出所民警取得联系,在民警协助下对海边临时堆放的船只进行通知,于当天清走五艘。次日,中队对无主船只张贴通知寻找船主,责令其在七日内自行移走。
执法人员七日后再次巡查此处,仍有部分船只未移走,执法中队联合八大关街道办、八大关环卫工作站、八大关海滨风景管理处等多家单位展开集中清理行动,对该处沿海区域内的废弃船只进行清理,快速联动,立即处置。当天清走违规停放泡沫筏及船只3艘,清理各类垃圾约1.5吨。
依据《青岛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道路两侧或者其他公共场地堆放物品、搭建建(构)筑物。此处为八大关景区内海湾,中队将对船只及其杂物乱堆乱放等违法行为加大巡查力度,加强海湾区域市容秩序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