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出版第12期《求是》杂志《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重大意义,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文章强调,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6月16日,《人民日报》)
民法典作为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编纂历经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寄托了几代人的夙愿,其意义极其深远。我们当从总书记这篇重要文章中,品出民法典的“三味”。
品出“人民味”,擦亮以人民为中心的底色。“人们向往的美好生活是怎样的,民法典就是怎样的。”民法典俨然成了“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1260条条文涵盖了民事活动中的大事、小事、琐碎事,织密了人民权利的“防护网”,支起了权利平等的“公平称”。既然民法典有“人民味”,我们就必须让民法典落地城市乡村,走进千家万户,扎根在群众心中。要强化民法典“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执行力,大力推广普法教育,用“接地气”的语言阐释民法典,让人民群众读懂民法典、善用民法典。
品出“担当味”,坚守为人民服务的初心。民法典与各级政府相关,与司法机关相关,更与党政干部及公民个人相关。从政府机关层面上讲,保证民法典有效实施,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力手段,是正确决策、优化管理、提高效率的充分保障,这是国家对人民的担当;从组织层面上讲,民法典是谋事、干事的理论源泉,深入学习、全面遵守、带头维护,这是党政干部对群众的担当;从个人层面上讲,民众心怀敬畏,遵从平等自愿原则,依法从事民事活动,是公民对社会的担当。“人民的事,都不是小事”,党政干部要把调解邻里纠纷、评判是非对错那些“清官难断的家务事”,在民法典中寻出最正确的“解题方法”,用担当促进社会和谐。
品出“发展味”,夯实问题导向的总基调。蜜蜂之所以酿蜜,是因为采集了百花的精华;江河之所以奔涌,是因为汇聚了无数的溪流。5000多年中华民族优秀法律文化的汲取,70多年新中国民事法律的沉淀,人类法治文明建设有益成果的借鉴,成就了民法典的颁布实施。这段历程,是新中国法治建设健全、完善、发展的过程。各级人民政府要结合实际,加强民事立法相关工作,始终坚持发展的眼光,在实践中去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为民事法治建设这一主体工程添砖加瓦,让民法典这棵大树枝繁叶茂。(上官婉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