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12个部门联合制定《关于开展孝善养老扶贫助力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工作方案》,明确8方面工作措施,合力推进孝善养老扶贫工作,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一是实施敬老爱老文明实践活动。组织开展敬老爱老养老主题活动。征集孝老爱亲的工作项目和工作案例,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全省文明实践项目库。开展以家庭、社区为单位的敬老爱老实践活动,引导践行中华孝道,在全社会形成浓厚敬老爱老氛围。推进农村敬老爱老志愿服务,开展邻里互助和爱心公益活动。
二是开展敬老爱老先进典型选树活动。继续实施“孝诚爱仁”四德工程,建好用好善行义举四德榜。开展“敬老文明号”“孝亲敬老之星”“寻找最美家庭”“好媳妇”等选树活动,培育选树宣传孝老爱亲典型,形成示范带动效应。组织开展全省文明家庭评选活动,并择优推荐参评全国文明家庭。
三是组织孝善文化宣传活动。强化履行赡养老人义务、破除陈规陋习等宣传。组织文明实践志愿者队伍,宣讲中华民族敬老、爱老、养老的传统美德。组织开展家风巡回宣讲,举办家风培训班,宣讲好家风带来的幸福生活,增强感召力和影响力。组织开展与老年人权益保护相关内容的专题宣传、违法案例解读等活动。
四是建立健全社会道德约束机制。指导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在党组织领导下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制定推动子女履行赡养责任的约束性措施。鼓励村级成立孝善养老理事会,设立孝善基金,组织贫困老年人与子女签订赡养协议并监督实施。组织群众对身边的思想道德现象展开评议,通过教育、规劝、奖惩等措施,对孝老爱亲的先进典型进行褒奖,对不赡养老人等问题进行治理。探索将不履行赡养义务人员纳入诚信“黑名单”,加大惩戒力度。
五是依法治理不赡养老人行为。由乡镇(街道)组织对老年人赡养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有赡养能力但拒不履行赡养义务特别是虐待、遗弃老人的子女,由派出所、民政所、司法所等工作人员进行“一对一”思想劝导和法律法规政策教育,对经教育劝导仍不悔改的,依法对其进行训诫,训诫后仍不改正且触犯法律的,由公安机关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落实法律援助制度,加强法治宣传,对涉及不履行赡养义务的案件,引导被赡养人依法提起诉讼,并提供全程法律援助,督促贫困老年人子女履行赡养义务,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六是完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脱贫攻坚期内,将符合条件的老年贫困人口纳入居民基本养老制度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应发尽发。以经济困难、高龄、失能、独居等特殊老年人群体为重点,落实包帮责任人,提供关爱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推广“农村幸福院+周转房”集中居住养老模式,着力解决农村贫困老年人居住困难、生活孤独、无人照料等问题。采取邻里互助、结对帮扶等方式,为空巢、独居、失能、特困老人提供日常生活照料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困难重度失能老年人提供托养服务。
七是落实好健康扶贫政策。聚焦患病贫困老年人,实施精准化分类救治,落实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机构减免、医疗救助、医疗商业补充保险、重特大疾病再救助以及“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等健康和医保扶贫政策。为符合条件的患慢性病贫困老年人及时办理门诊慢性病,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切实减轻贫困老年人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负担,确保其享受到应有的医疗服务。
八是做好老年人优待工作。落实好老年人高龄津贴政策,增加农村老年人收入。推动落实老年人免费、优惠乘坐城区公共交通工具政策,落实免费或半价参观政府举办或支持的公园、景点、文化体育场所政策。推动各级政府为困难、高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鼓励子女为老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减轻出险老年人经济负担。发挥城乡社区老年协会等社团组织作用,组织开展有益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