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整体素质和服务能力,促进基层法律服务行业健康发展,市司法局创新基层法律服务行业管理,开展“1+2”结对共建活动,1个法律服务所分别联系1个司法所、1个律师事务所,依托司法所职能和律师事务所资源,形成了共建共赢、互相促进的基层法律服务行业发展新格局,取得明显成效。
一、党性修养明显增强。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是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从业的基本要求,“1+2”结对共建活动开展以来,司法所主动对接基层法律服务所,聚焦基层法律服务行业在政治站位、纪律规矩、作风形象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教育整治,组织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相关制度,组织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学习《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立场坚定,特别是对待网络舆情,做到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不盲从、不迎合,积极争做构建和谐社会的积极参与者、推动者。
二、业务素质明显提高。为推动每一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都“精通法律”,提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执业技能,市司法局督导基层法律服务所主动对接结队共建的律师事务所,加强与律师事务所的沟通交流与合作,积极参加律师事务所组织的理论研讨会或业务技能培训讲座,提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实务技巧,增加办案经验。引导律师事务所重点加强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民生领域的法律事务培训,创新培训形式和方法,不断拓展培训的业务领域和内容,加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人民调解、普法和信访等专项法律服务业务技能培训,提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调处突发事件和矛盾纠纷的工作能力。
三、服务能力明显提升。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1133”工作体系和“全面攻坚年”部署要求,紧盯“为打造青烟潍城市群会客厅和青岛辐射带动半岛一体化发展桥头堡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和优质法律服务”这一总目标,市司法局通过“1+2”结对共建活动,积极引导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履行工作职责,针对“全面攻坚年”各项战役提供法律咨询和政策咨询;为市镇重大行政决策重大项目提供法律意见,规范政府行为合法化;发挥社区法律顾问人民调解作用,积极开展矛盾纠纷调处活动,协调利益关系,帮助解决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防止矛盾激化升级;在旧城片区改造、南部新区建设、存量违建治理等重点工程中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引导当事人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确保重点工程建设顺利开展。
四、自身建设更加规范。基层法律服务所是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执业阵地,是队伍建设的第一载体和窗口,市司法局通过“1+2”结对共建活动,积极引导司法所加强对基层法律服务规范化建设的指导,司法所按照《青岛市基层法律服务所规范化标准》、《青岛市法律服务所业务档案管理办法》等行业规范,实地对基层法律服务所的所容所貌、业务案卷归档和队伍建设等情况进行检查,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帮助基层法律服务所建立健全内部管理的各项制度,强化基层法律服务所对本所执业人员日常活动的监督管理、考核评价,在监督管理中增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职业荣誉感和归属感。
(通讯员:范家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