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平度市旧城改造工作不断推进,多个安置房项目开工建设,为进一步做好春节前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杜绝拖欠工程款、农民工工资问题发生。近日,平度市城乡建设局组织召开全市安置房项目综合管理培训会议,以案释法 宣贯《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确保广大农民工拿到工资回家过年。
会上,平度市城乡建设局工作人员对施工队伍管理工作进行讲解。一是严格贯彻落实四项制度等相关规定,确保安置房项目顺利、有序推进。从2018年12月开始,平度市城乡建设局在全市房建工程全面推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分包企业委托总承包企业代发工资和农民工工资按月足额支付等“四项制度”管理,结合山东省农民工工资监管平台,从工人进场到离场各个环节都制定了详细的管理流程,要求各责任主体按照流程做好入场登记、合同签订、实名制考勤、工资发放、离场管理等工作。通过建立班组动态花名册、签订劳动用工合同、推行银行代发制度、设立“农民工维权告示牌”、制定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等精细管理,从根本上解决用工不规范现象,更好地保障了劳资各方的合法权益。二是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依职做好分包用工管理,坚决杜绝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行为,严禁建设单位肢解发包外墙保温、消防、装饰装修等分项工程,从根本上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2020年12月11日,王清宪书记在《关于全国、全省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我市贯彻意见建议情况的报告》上批示“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任何人、任何单位都不迁就,谁不让农民工回家过年,谁就不能回家过年”,安置房项目作为民心工程,关系广大拆迁业主的切身利益,更应该不折不扣贯彻落实,确保项目顺利、有序推进。若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因拖欠工资引发的突发事件,我局将依据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青岛市建筑市场信用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责任单位给予考核扣分、列入黑名单、暂停投标等顶格处罚。
(撰稿人:张宏 张瑞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