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洁的市容环境需要全体社会成员共同呵护,青岛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进一步明确了责任人、责任区范围和法律责任等内容,一旦违反,将面临行政处罚的后果。
近日,李沧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世园中队执法人员发现,某工地门前存在暴露垃圾,责任区内环境卫生差,责令其整改后,责任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整改,违反了《青岛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执法部门依法对责任单位罚款5000元。
据了解,今年以来,李沧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未履行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且拒不改正的责任人,已立案查处21起,有力的打击了此类违法行为。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下,“个人自扫门前雪”绝非戏言,而是责任人必须承担的法律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