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当前,卫生安全岂能大意?近日,网易青岛通过查询青岛市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信息公示平台获悉,3月1日,共有5家基层卫生机构受到了崂山区卫生健康局的行政处罚,其中有两家都是来自金家岭街道的卫生服务站。
该平台显示,崂山区金家岭街道泰都社区卫生服务站,受处罚原因为单位负责人未按规定时间进行核酸检测,超出规定时间三天。
而同样来自金家岭街道的海都社区卫生服务站,受处罚原因为预检分诊落实四个一要求不严格,医护人员及患者个人防护不规范,该单位未按照规定承担本单位的传染病预防工作。
崂山区卫生健康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对以上两家金家岭街道的社区卫生服务站,予以行政警告处罚。
此外,3月1日当天,另有3家卫生服务机构也受到了崂山卫生健康局的处罚。
平台显示,百草医坊(北京)医院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因该单位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未设置防盗、预防儿童接触安全措施,未定期消毒和清洁,被崂山区卫生健康局,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项,处以警告,并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青岛爱美丽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崂山天城综合诊所,因该单位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未设置防渗漏安全措施,崂山区卫生健康局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一)项的规定,给予该诊所警告,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青岛嘉宝医疗服务有限公司崂山诊所,因该单位负责人未按规定进行核酸检测,超出规定时间三天,被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一项规定,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