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城市建设者来说,单位食堂直接关系到他们的健康,但很少有人想到,工地食堂也会成为建设单位钻空子的地方。网易青岛近日获悉,青城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就因为工地食堂售卖多种过期食品,而遭到市北区市场监管局的重罚,而在一个月前,该公司的另外一处工地食堂,因为没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已经被处罚过一次。
青岛市行政与强制信息公示平台显示, 3月28日,青岛市市北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对青城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做出行政处罚:一、警告;二、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三、没收被扣押的食品。
处罚显示,青城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的违法事实,令人触目惊心。2022年1月6日,市北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位于市北区长沙路18号的青城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地铁长沙路站城市综合体项目一期)工地食堂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检查发现:当事人经营场所摆放的货架有“金锣牌特品特香王”(火腿肠)7个,生产日期2021年6月9日,保质期6个月;“世汇佳牌鸡肉肠”(火腿肠)1个,生产日期2021年5月26日,保质期180天;“泡面伴侣火腿肠”1个,生产日期2021年5月13日,保质期180天;“龙大肉食果木烤火腿肠”2个,生产日期2021年4月14日,保质期90天;“龙大肉食梨木烤火腿肠”2个,生产日期2021年5月23日,保质期90天;“波尼亚小牛仔香肠”5个,生产日期2021年8月18日,保质期90天;“华伟牌盐水鸡肉肠”4个,生产日期2021年9月4日,保质期90天。上述食品在检查时均超过保质期,且当事人现场提供不出进货查验记录和销售记录。
作为单位食堂,卖给工人的食品中,有七种肉肠都已过期,青城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的吃相有些难看。
其实,就在不久之前的2月25日,青城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另外一个施工工地就已经被处罚过一次,而且处罚更重。
2022年1月7日,执法人员对位于市北区蚌埠路青城辰章工地的食堂进行日常检查。在检查中发现该食堂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执法人员制作了现场笔录,对当事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立即停业;下达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青北市监强制〔2022〕6号),扣押了当事人的用于经营的工具。青城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被市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以1.罚款人民币50000元;2.没收违法所得2508元;3.没收扣押的经营工具的行政处罚。
这些工地食堂,面对的都是青岛的城市建设者,保障食品安全,保证建设者们的身体健康,这本应该是建设单位应尽的义务。两个月两个工地食堂因为食品安全问题被罚,青城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对待这些城市建设者,理应多一点爱心,而不是黑心赚他们的钱,发这种不义之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