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沧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扎实推进“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大力弘扬“严真细实快”工作作风,在执法服务工作中,担当作为、奋勇争先,不断为打造李沧美丽宜居的幸福之地作出新贡献。
李沧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深入开展小广告治理工作,一旦发现乱贴小广告行为,会第一时间进行查处。今年以来,已立案查处乱贴小广告行为65起,有效遏制了此类违法行为发生。
近日,执法人员在沧口街道巡查时发现,升平路26号居民小区2号楼楼道内有新张贴的小广告,内容为“开锁,投下水”等,共计14张,随即通过小广告上的电话联系上了当事人王某某,责令其在限期内自行清理,并保证不再张贴。限期届满后,执法人员发现王某某并未清理之前张贴的小广告,遂再次联系其到执法部门接受处理。面对执法人员,王某某表示,他对执法人员责令其清理小广告的要求没有当回事,想着过段时间再说。听了执法人员讲解的法律法规规定后,才知道乱贴小广告的处理这么严重。随后,执法部门依据《青岛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青岛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有关规定,对王某某处以罚款一千元的行政处罚。
执法人员表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建(构)筑物、设施、地面、树木上刻画、涂写,或者张挂、张贴广告、传单等。乱贴小广告属于违法行为,将会面临行政处罚。在全国文明典范城市测评标准中,小广告治理是重要内容之一,希望市民发现有人张贴小广告时,立即向执法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