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沧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扎实推进“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大力弘扬“严真细实快”工作作风,在执法服务工作中,担当作为、奋勇争先,不断为打造李沧美丽宜居的幸福之地作出新贡献。
创建文明典范城市需要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参与,有一类特殊的群体,他们承担着更多的责任和义务,这就是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责任人。根据《青岛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他们有义务保持责任区内市容和环境卫生整洁,未履行相关责任,又拒不改正的,将面临执法部门的行政处罚。
近日,李沧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接连查处两起未履行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案件。其中一位当事人在自己的责任区内乱摆杂物,另一家企业的责任区内存在暴露垃圾。执法部门根据其违法行为情节轻重,分别处以罚款200元和3000元的行政处罚。
执法人员表示,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从属地管理原则出发,落实城市共享共治理念,提升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水平,为打造精彩宜人的城市环境提供了重要支撑,希望相关责任人务必履行好自己的职责,为城市形象增光添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