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提振文化和旅游消费
支持商贸流通行业促进居民消费
市北区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
推动消费全面复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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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北区关于支持商贸流通行业
促进居民消费的政策措施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着力扩大国内需求,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决策部署,提振消费信心、稳定消费预期,推动消费全面复苏,在落实好山东省《关于支持商贸流通行业促进居民消费的政策措施》及《青岛市关于支持商贸流通行业促进居民消费的政策措施》有关消费政策基础上,就促进我区居民消费,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发放汽车消费券。
在市级汽车消费券的基础上,叠加优惠力度,发放我区汽车消费券,全年发放300万元汽车消费券,鼓励消费者在市北区纳统企业购买乘用车。
发放零售、餐饮消费券。
在企业自愿参加的原则下,择优遴选部分零售、餐饮纳统企业发放200万元消费券,商家按照消费券金额给予1:1配套优惠,最大程度放大消费效应,惠及居民群众。
打造“消费指北”购物品牌。
组织重点商贸企业以“春、夏、秋、冬”为主题,围绕全年消费节点开展“四季”特色促销活动,持续活跃消费市场。
鼓励开展大型促销活动。
鼓励区内大型购物中心或商业综合体等商贸法人企业,利用自有场地组织举办知名度高、影响力大的文创类、时尚类、美食类(提前备案且经商务主管部门认定市级以上项目)等各类商贸促销活动。给予主办企业最高每场(次)6万元扶持,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30万元。
鼓励开展直播电商促销。
设立“市北优选”直播间,对参与电商直播专场活动的企业给予支持,促进实物商品网络零售额快速增长,打造私域电商品牌集聚区。
着力扩大零售企业规模。
对纳统的限上零售企业,年零售额每增长2000万元奖励10万元,年度奖励上限为300万元。同时帮助企业申请年零售额每增长1亿元奖励50万元的市级资金扶持。
多措并举推动餐饮消费回暖。
鼓励餐饮企业抓住春节年夜饭消费黄金档期,推出不同档次、不同品位的菜肴,满足多样化消费需求,推出年夜饭系列预制菜,开展年夜饭到家服务,扩大年夜饭消费。对纳统的限上餐饮企业,年营业额每增长200万元奖励1万元,年度奖励上限为200万元。同时帮助企业申请年营业额每增长1000万元奖励5万元的市级资金扶持。
鼓励二手车销售企业纳统。
对实现零售纳统的二手车销售企业,自纳统之日起三年内,统筹企业年度区域综合贡献,给予企业综合奖补,年度奖补金额原则上不超过500万。
支持首店首发首秀首展。
引导商业综合体、特色街区、城市更新区域,发展区域首店、行业首牌、品牌首秀和新品首发,集聚更多国际国内品牌首店、旗舰店、体验店。对在我区设立时尚品牌旗舰店、专卖店或区域首店等新模式新业态并具有较大品牌知名度的法人公司项目,其经营面积达到100平米以上的,按每平200元给予经营方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对符合条件企业在本地举办的国内外知名品牌首发首秀首展活动的场租、设备、搭建、宣传推广费用给予最高10万元补助。鼓励对首店引进主体(商业综合体、商场、超市、特色街区)给予每个最高10万元奖励。
支持连锁总部企业发展。
总部注册在市北区的限上连锁企业,新开设由总部统一管理的直营店(在营直营店应不少于上年度直营店总数),直营店面积100平方米以上的,每家直营店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
上述政策措施有效期为2023年度,具体申报指南由市北区商务局会同市北区财政局另行制定。 实施过程中如中央、省、市相关政策调整,相应作出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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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北区关于大力提振文化和
旅游消费的政策措施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山东消费提振年”决策部署,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提振消费信心、稳定消费预期,推动文旅消费全面复苏。根据省、市关于大力提振文化和旅游消费政策措施,结合我区工作实际,提出如下措施。
集中发放文旅惠民消费券。
上半年推出以文旅消费券为主的10场以上文旅惠民消费主题活动,由区级财政安排新增资金100万元,对影院、图书、文艺演出、旅游住宿等文旅产品消费进行补贴,力争撬动亿元以上文旅市场消费。
实施景区门票减免行动。
自1月21日起至3月31日,市北区经市级认定的2家国有A级旅游景区免首道门票,鼓励非国有A级旅游景区首道门票实行不低于5折的降价优惠,拉动景区及周边综合消费。
开展文旅主题系列活动。
以举办2023年省旅发大会为主线,深挖旅游市场潜力,多措并举拓展客源。一季度重点办好“嗨游青岛、冬遇市北”主题营销活动,贯穿春节、元宵节等时间节点,开展“市北文化圈交互地图”打卡等特色推广活动,持续办好中国(青岛)国际邮轮峰会、国际青年时尚文化艺术节、群众文化艺术节等品牌活动。
引导扩大文化消费。
助力打造“山东手造”品牌,区级财政安排30万元,采取合作授权、独立开发、购买服务等方式,塑造沉淀深厚、特色鲜明的非遗原创标识和国潮品牌,鼓励文化场馆利用馆藏资源开发文创产品,打造新的文化消费增长点。
实施景区品质提升工程。
持续优化景区环境,改善软硬件设施,打造“最美景区”、“最美漫行道(街区)”和“最美文旅空间”。丰富景区文化内涵,打造更多体现人文精神的旅游精品。推进智慧景区建设,由区级财政安排20万元,支持景区开展智慧旅游样板景区打造或公共服务设施提升工作。
推动传统旅游业复苏。
联动青岛市“引客入青”计划,区级财政安排35万元,在沿黄省份等重点客源地组织开展文旅营销推广活动;实施区(市)联动旅游招徕激励活动;对区内创新形式、传播效果显著的大型网络营销活动进行支持。
实施文旅企业助企服务。
大力帮扶文旅企业纾困解难,着力推动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到位,切实减轻企业经营成本。强化金融支持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联动机制,深入开展“百亿惠千企”金融支持文旅产业专项行动,年内全区文旅产业新增贷款过亿元。联合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策划春季人才招聘会,积极对接高校、职校、培训机构面向文旅企业职工开展岗前职业技能培训、技能水平提升培训等,破解文旅企业“用工荒”、人才短缺问题。
实施旅游服务质量提升计划。
深化落实旅游品质提升三年攻坚行动,突出精细化和个性化旅游服务,在大鲍岛街区、台东步行街、登州路啤酒街等核心区域营造高品质休闲游览氛围。完善文旅行业信用监管,健全高效消费投诉受理、处理机制,引导文旅企业完善游客服务体系,优化文旅消费市场环境,不断提升游客在市北旅游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打造邮轮产业创新发展先行区。
丰富始发港、访问港邮轮航线和产品,鼓励吸引邮轮公司在我区常态化运营集聚,建设邮轮产业创新发展先行区,打造国际一流的邮轮旅游特色目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