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2023年,青岛市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全面推进美丽青岛建设,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突出环境问题加快解决,生态环境持续向好。
为民:让城市“颜值”更美丽
绿色是大自然的本色,也是城市现代化发展最鲜明的底色。今年以来,全市生态环境系统聚焦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核心任务,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全市生态环境“颜值”再提升。
组织实施大气污染防治“30条”,强化夏秋季臭氧治理攻坚,联动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全年累计实施3520个大气治理项目;1-11月,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保持全省前三。
对11条重点河流“一河一策”精准施治,推动实施50个水污染防治重点工程,20个国省控断面水质均实现达标,李村河入选全国美丽河湖优秀案例;近岸海域水质优良面积比例达到99%,崂山湾荣登第一批省级美丽海湾榜首。
在全国率先实施污染土壤转运联单制,为土壤管理再上“安全链”;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今年完成235个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有关报告评审,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保持100%,保障市民住得安心。
印发实施《美丽青岛建设规划纲要(2022—2035年)》,全力推进美丽青岛建设;全省率先实施整县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累计完成3287个村,治理实效全省最好;今年李沧区、即墨区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截至目前全市已有6个区市成功创建。
加快无废城市建设,印发“无废工厂”等11个“无废细胞”创建指南,多措并举推动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开展危险废物拉网式起底式排查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今年产生的危险废物全部得到安全处置。
便民:让企业办事更舒心
如今,绿水青山不仅是展示青岛的“金名片”,还是青岛可持续发展的“聚宝盆”。全市生态环境系统聚力提升服务质量、创新服务方式,实现生态保护与营商环境同频共振。
印发实施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17条措施”、惠企政策2.0版,让更多市场主体享受到政策红利,我市首次进入全国城市生态环境保护营商竞争力前10名。
在全国率先试点打捆审批,稳妥扩大“告知承诺审批”试点范围,42大类94小类项目审批时限由17天压缩到1天,1100多个项目受益;对761个省市重点项目“一对一服务”;开展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与排污许可证核发一体化办理试点。
在制造、建材等10个行业19家企业开启“入企驻厂”帮扶试点,形成行业“环保体检单”,惠及企业2300余家;创新实施中小微企业专项正面清单制度,正面清单企业扩容至2583家,数量全国领先;今年非现场执法率达到49%,同比提高17个百分点,有效减少入企频率,做到无事不扰。
暖民:让诉求解决更畅通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美好生活的基础、人民群众的期盼,市生态环境局把解决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所想、所盼、所急,全力保障市民生态环境权益。
制定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清单,全面构建生态环境法治建设体系;联合市检察院发布典型案例,共同推动生态环境损害得到实质修复;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300起,移送公安部门23件,以严密的法治推动生态环境改善。
今年全市6座城市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提标到地表水准四类,完成6000余公里市政污水管网排查,海域范围违规用地问题得到解决;对投诉举报问题落实“一把手”责任制,完善投诉执法联动机制,推动问题即诉即办、及时解决,对重点问题全部落实局领导包案,制定“一对一”方案推进解决。
让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让百姓共享自然生态和谐之城始终是全市生态环保铁军的奋斗目标。2024年,市生态环境局将坚持问题导向、系统观念,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为群众办好事、做实事、解难事,以实干担当书写美丽青岛建设精彩答卷。
青岛沿海风光秀丽宜人
加大非现场执法力度
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对企业VOCs排放进行检查
李村河更新蝶变为生态宜居的城市“碧水长廊”
加快“无废城市”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