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道路管理条例》规定,城市道路范围内禁止擅自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近日,李沧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连续查处两起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施工案件,再次对此类违法行为敲响了警钟。
执法人员巡查至合川路南段时发现,一堵两米高的围挡从路边绿化带延伸出来,跨过人行道和部分车行道,围起了一片施工区域,让本就不宽阔的道路变得更加狭窄,并且迫使过往行人只能从车行道上绕行。进一步调查后确认,施工方因规划调整进行场地平整施工,占用道路面积38平方米,但并未办理占用城市道路审批手续,执法部门责令其限期补办手续,并作出行政罚款处罚。
此外,另一家施工单位同样在未取得占用城市道路施工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占用常川路56平方米路面,实施勘探作业,被执法部门责令限期补办相关手续,并被处以行政罚款处罚。
执法人员表示,近年来,李沧区道路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构建起畅通无阻的交通运输体系。未经许可,擅自占用和挖掘城市道路,会给交通造成“血栓”和“梗阻”,严重影响城市正常运行,也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执法部门将强化日常巡查,督促相关施工单位规范文明施工,守护畅通有序的通行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