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经前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与山东大学充分沟通协商,拟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委托山东大学开展订单式培养博士后工作。现转发省人社厅《关于征集委托山东大学开展订单式博士后培养意向的通知》(附件1),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和有意愿建立相应科研平台(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培养博士后的单位均可提交培养意向表(附件2)。
请有意向联合培养博士后的单位将有关需求表于3月25日上午12点前发送至邮箱qdrsjbsh@qd.shandong.cn,同时抄送至邮箱langudangqun@126.com,其中设站未招收博士后的单位必须报送。
附件:
1.关于征集委托山东大学开展订单式博士后培养意向的通知
2.订单式培养单位意向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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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群工作部联系电话:67720031
人才服务窗口联系电话:67723866
青岛蓝谷管理局党群工作部
202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