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道路是最重要的市政基础设施之一,直接关系到城市的正常运转。近期,两家施工单位未经许可擅自挖掘城市道路,被李沧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查处。
执法人员在涞水路巡查时发现,有施工人员正在使用挖掘机挖掘道路。进一步调查确认,此次施工行为是为了铺设地下管线,且施工单位并未办理挖掘城市道路审批手续。随后,执法部门责令施工单位立即停工,补办相关审批手续,并作出行政罚款处罚。
某电力电器安装有限公司未办理挖掘道路审批手续就在塔山路挖掘道路,同样被巡查的执法人员发现。经现场测量,挖掘道路长13米、宽1米,共计13平方米。该公司被执法部门责令及时清理现场,恢复道路原状,并作出行政罚款处罚。
执法人员强调,因工程建设需要挖掘城市道路的,应当提交城市规划部门批准签发的文件和有关设计文件,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方可按照规定挖掘。埋设在城市道路下的管线发生故障需要紧急抢修的,可以先行破路抢修,并同时通知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24小时内按照规定补办批准手续。掘路施工得到批准后,相关信息会通过电子地图等渠道及时公布,提醒过往车辆、行人注意。未经许可擅自挖掘城市道路,将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有关施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否则必将面临行政处罚的不利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