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监督,明纪律,风清气正廉洁过节”这一理念,是对于节假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指导方针,旨在营造一个廉洁、文明、节俭的节日氛围。以下是笔者对这一理念的理解:
一、严监督:在节假日期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应加大监督力度,采用多种监督方式,如明察暗访、群众举报、媒体监督等,对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情况进行全面监督。通过严格的监督,确保各项纪律规定得到有效执行,防止“节日腐败”现象的发生。同时,也要加强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关键岗位的监督,防止权力滥用和利益输送。
二、明纪律:明确纪律要求,是预防腐败的重要前提。各级党组织应提前下发通知,明确节假日期间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纪律规定,如严禁收送礼品礼金、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公款旅游或变相公款旅游等。通过明确的纪律要求,让党员干部知道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从而自觉遵守纪律规定。
三、风清气正廉洁过节:风清气正是廉洁政治生态的重要体现。在节假日期间,各级党组织应大力弘扬清风正气,倡导文明节俭的过节方式,反对铺张浪费和奢侈之风。同时,要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权力观,增强廉洁自律意识,自觉抵制各种不良风气的侵蚀。廉洁过节是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党员干部应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做到不违规收送礼品礼金、不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不公车私用、不公款旅游或变相公款旅游等。同时,还要加强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自觉接受家人、朋友和社会的监督,确保过一个廉洁、文明、节俭的节日。
总之,“严监督、明纪律、风清气正廉洁过节”是对于节假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应认真贯彻落实这一要求,共同营造一个廉洁、文明、节俭的节日氛围。
(青岛中央商务区管委会一级主任科员 蔡海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