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
蓝谷区域各优质中小企业:
根据《青岛市民营经济发展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请符合条件的企业登录“青岛政策通”在线申报。
一 参评条件
1.青岛市内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2.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
3.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4.符合《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
二 申报注意事项
1.有效期内创新型中小企业不参与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有效期内专精特新企业如不是创新型中小企业的请参加本次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申报。
2.请申报企业根据青岛市民营经济发展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中的评分内容填写自评表,将自评表发送至邮箱cr88@qd.shandong.cn ,并在线填报相关内容。
申报系统将于2月17日起开放,企业申报截止时间为3月17日17:00,逾期线上系统将关闭不再受理。
蓝谷管理局经济发展部联系电话:67720256
即墨区工信局中小办联系电话:89067133
青岛蓝谷管理局经济发展部
2025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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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民营经济发展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
02
2025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