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类

推荐济宁市确定《国家药品目录(2023年)》新增药品个人先行自付比例

根据国家和山东省关于乙类药品的管理规定,结合济宁市医疗保险基金承受能力,对《国家药品目录(2023年)》乙类新增药品医疗保险个人先行自付比例按三档确定,分别为0%、10%、20%。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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