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锋

推荐薛锋等人领导、参加黑社会组织犯罪案件一审宣判

12月20日,山亭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薛锋、陈德强、薛东贵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妨害公务罪等罪名数 [更多]
新闻
网易枣庄
0 跟贴 0

用微信扫码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更多相关
没有更多内容了
热点新闻
无障碍浏览 进入关怀版